高层人士的打工思想,要不得!党的章程里面没有打工这个词,只有一辈子为人民服务的要求。
1, 同是打工的,别人住什么地方,挣多少钱,他住什么,挣多少钱?哪个打工的有他那么豪爽,看一场演出给人家50万?
打工的,只要求自己被公正当人对待,打工的,想不到“解救天下受苦人”,打工的受人欺负无处申冤,打工的去衙门,绝对看不到一张迎上来的笑脸。
握有重权的打工者,一旦思想中有了打工意识,恐怕就忘记了他服务的千万“老板”了。把自己当成打工的,等于把自己混同于一般老百姓。老百姓干的自私事,他也可以干了?一旦有了错误,他也会说,他也是人呀……
2,去年,曾荫权竞选香港特首,其竞选口号是:打好这份工。曾先生朴实无华的竞选口号赢得了大多数选民的支持。把“特首”工作当作“打工”,不但体现了曾先生平易和务实的风格,更表示了在香港社会,民主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当特首和当清洁工并无二致,只不过,一个对香港民众负责,一个对环保局负责。
一年过后的7月1日,刘书记作客《民心桥》节目,有过类似的表达:“我也是来深圳打工的”。诚然,我相信刘书记此番说话也是肺腑之言,真把深圳人民当作自己的老板——可事实上,刘书记就是刘书记,您不是打工的,也没一个深圳普通市民敢吃了豹子胆,以“老板”的身份对您颐指气使。
我们接着分析一下,为什么不能说您是“打工的”。首先,从您的工资来源看,您作为广东省委副书记、深圳市委书记,没有在政府部门领取工资,也就是说,您没有义务替深圳市民“打工”。当然,如果要说您给几千万共产党员打工,那倒是说的过去。
>>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