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奥一网 > 品味深圳> 情感记录
野蛮婆婆向我追讨生育权

2008/05/04 14:22:29

引产之前,因为我们婆媳关系一直紧张,我从来没有将怀孕的事告诉过赵家的人。但是几天之后,我引产的消息还是被婆婆知道了。一开始,婆婆并不相信有这事,可是待她到妇幼保健中心查看了病历和手术意见书后,简直要被气疯了。她发誓绝对不会放过我这个使赵家香火断绝的罪魁祸首,无论如何也要将我告上法庭。

婆婆开始着手找律师打官司。让婆婆没想到是,绝大多数的律师都说告不了我。虽然新婚姻法上规定了丈夫也享有生育权,但如今丈夫已经去世,他与我的夫妻关系就自然解除。因此我引掉胎儿完全可以自己作主,用不着跟夫家商量,这样做,我并没有触犯法律。每个律师都没有把握替她打赢官司,都劝她趁早取消起诉的念头。

可是婆婆并不这么想:儿子死了,做父母的难道就不能代表儿子要求儿媳保留胎儿吗?儿子临死前念叨的就是“孩子”,如果他能死而复生的话,是无论如何不会同意打掉孩子的。婆婆要为死去的儿子讨个说法,讨回“生育权”,她认为我怀的是赵家的骨肉,孩子身上流淌着一半的血液是赵家的,她有为赵家讨回公道的责任。

眼看不能通过法律途径告倒我,婆婆就召集了赵家亲戚开了一个家庭会议,商量用什么办法对我进行惩罚。最后他们全家作出了这样的决定:我没有征得赵家任何人的同意,擅自打掉孩子,是剥夺了赵成的生育权。我的行为造成了赵家香火断绝的事实,应跪地向全体赵家人谢罪。同时还要负担赵家精神损失费6万元人民币,必须在2004年内全部付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在婆婆的带领下,十几名赵家亲友组成了“亲友团”,找遍了全城,没有发现我的踪影,就一直找到了我的娘家。

身体还没有恢复健康的我正躺在床上静养。听到他们的决定,我当然不会答应,婆婆就下令“亲友团”对我和我的家人们大打出手,还扬言要烧我家的房子。一辈子老实巴交的父母从来没有见过这阵式,只有一个劲儿地赔不是。婆婆见我既不认错,又不在6万元赔款的条子上签字,就说:“你们一天不答应我的要求,我们就在你们家吃住一天,直到答应和满足我们的条件为止。”

婆婆和亲戚们在我家里吃住了5天之后,父亲请派出所民警来处理这事。可是派出所民警认为,这是家庭琐事没法处理。没有办法的父母只好叫我在条子上签了名,又左邻右舍地借了8000元,交给了他们,这才让他们离开了。

9月1日,新学期开学的第一天,婆婆又来到了学校,在操场上当着全体师生的面,大骂我是克夫相、丧门星、是心地歹毒的恶妇,还吵到校长办公室去,要校长答应将我每个月的工资全部用来抵扣我在条子上签了字的赔款。校长拒绝了她的要求,婆婆就破口大骂校长包庇我,最后学校保安将她驱逐出去,才平息下来。

婆婆一见进不了学校的大门,就守在了我回家的路上,天天骚扰我。为了躲避婆婆,我只好每天变换回家的时间和路线,半个月内还换了两个住处。可是婆婆总能很快就找到我的踪迹,然后继续骚扰我。

面对婆婆隔三差五的折磨,以前那个容光焕发、活泼开朗的我不见了。日日夜夜,我一边为失去爱人、失去孩子的苦痛而揪心,一边为婆婆随时会找上门来而担心。我不知道:我究竟错在哪里?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尽头?

 

编辑:不悔

>> 上一页 1 2 3

浙江法制报

我要评论 【关闭】


--- 相关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