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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网络姐弟恋被世俗偏见拆散

2008/05/04 14:21:00

为爱而疯 谁能给破碎网恋公道

清醒过来后,欧娟一次次拨打程南的手机,但他的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10月6日晚上9时许,欧娟趁父母不备,夺门而出,消失在茫茫夜色之中……

就在她父母满城找她的时候,她来到了南浦大桥。

正当欧娟欲翻越桥栏准备跳江时,几名警察救下了她。一番说服工作之后,警察拦了一辆出租车让她回家。

但是欧娟没有回家,她又来到了常与程南一块散步的黄浦江畔,她触景生情,咬紧牙给程南发了一条短信:“当我发送完这条信息,我就带着你的亲骨肉跳江……”

就在这时,欧娟的父母终于找到了这里,在父母的苦苦哀求下,欧娟才随父母回了家。

10月8日,程南的大姐和二姐夫忽然来到了欧娟家,他们取走程南的毕业证书、合同文本之类的重要物品后,就再也没有任何音讯了。

10月10日,走投无路的欧娟只好去向所在区的妇联求助。妇联有关同志通过努力,终于联系上了程南,他答应12日来上海见欧娟。可12日,程南没有来。

欧娟在父母的劝说下,于14日做了人流手术。手术后的第二天夜晚,她吞下了大量安眠药,由于父母及时发现,紧急送到医院才救回一命……

欧娟完全被巨大的感情挫折击倒了,精神处于疯癫状态,成天不是念叼程南的名字,就是喃喃自语,父母只好将她送进医院接受治疗。在医生长达半月的精心治疗下,欧娟逐渐恢复了理智。直到这时,她才慢慢接受了爱情破裂的事实。

欧娟出院后,在妇联组织的指点下,决定走上法庭讨说法。她将程南告上浦东新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解除与程南的非法同居关系;由原告购买的房屋归原告所有;被告赔偿原告终止妊娠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4828.90元”。

她之所以要打这场官司,还有一个重要原因,那就是她要利用上法庭的机会再见上程南一面,诉说自己的爱恨情仇。

由于被告的户籍所在地在南京市,2004年3月,浦东新区法院将案件移送南京市鼓楼区法院审理。该院定于5月10日下午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这天一大早,欧娟在律师及父母的陪同下,早早驱车赶到了南京,她想赶在开庭前再好好与程南谈谈。

见了欧娟,程南低下了头,他只轻声说了句:“我知道自己对不起你,我也是没有办法,真不希望今天和你在这里相见。”欧娟点了点头,泪水顿时流落下来———这是一个少见的庭审场面:原告泪流满面,被告低头无语噎咽。

在法庭陈述的时候,欧娟流着泪说:“我是真心爱他的,我也知道他是爱我的,但他没有勇气战胜世俗观念对爱情的扼杀,所以也只好这样了,以后都好好生活吧……”说到这里,她哽咽得实在说不下去了。

程南低着头,十分愧疚地说:“我其实也是真心爱原告的,我没有伤害她的故意,但我实在没有想到来自家庭及世俗的阻力会有这样大。现在爱情没有了,孩子没有了,这些真的怪我,但我能去怪谁呢……”

法院当庭作出了一审判决:解除原、被告的非法同居关系;以原、被告名义共同购买的房屋所有相关权利归原告欧娟所有,购房贷款由原告偿还。

签收完判决文书,欧娟跟随着律师快步离开了法院,她的右手不停地抬起放下,擦拭着泉涌般的泪水;而程南站在法院大门前的高高台阶上,久久地注视着欧娟那越来越模糊的背影,少许他才抬起右手擦了一把眼泪……(文中人物为化名)

编后:诚然,网恋造成了不少悲剧,但这并不是网恋的过错。只要双方在走下网络后仍然能够真诚地相爱,就是美好的。随着网络的发展,网恋将成为年轻人择偶的一种正常方式。如果仍然像程南的家人一样,戴着有色眼镜看网恋,制造棒打鸳鸯的悲剧,就是当今这个文明时代的不幸了!

 

编辑: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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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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