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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我先签忠诚协议再去捉奸

2008/04/22 11:23:03

-维权原因:婚后,一对夫妻订下了“夫妻忠诚协议”,确定了5万元的违约金。丈夫起诉离婚后,妻子提出反诉,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维权结果:在提供了大量证据后,女方终于赢了官司,法院判决男方付给女方5万元。

-维权提醒:“婚姻协议”虽然可以对有过错方作出一定制裁,但无法对爱情保险。

觉察婚外情,订立忠诚约

2003年,湖南益阳的何琳与某机关公务员王海涛相恋了。因为两人都是再婚,且双方各有一个儿子,对婚后事宜考虑得更为具体和实际。为了避免婚后财产纠葛,在临结婚前,两人约定了AA制理财。

婚后,双方都非常珍惜对方,日子过得甜甜蜜蜜。然而,一切似乎都在一场同学聚会之后改变了。

2004年3月的一天,王海涛在益阳的大学同学组织了一次小型聚会,席间,王海涛似乎和一个女同学特别亲近。这令何琳有些不快,回家后,两人发生了婚后的第一次摩擦。6月,何琳去广州出差,事情办得相当顺利,何琳决定提前回家给王海涛一个惊喜。到家时已经是晚上10点了,老公却不在家,何琳后来还在大橱抽屉里发现了一件陌生的女人内衣。

“内衣是谁的?”深夜回家的王海涛猝不及防,他支支吾吾,一脸尴尬,结果两人大吵了一场。

“内衣风波”后,何琳和王海涛彼此间都多了一份戒备和警觉。6月底,两人又聊起了AA制,两人决定签一个协议。几天后,协议初稿出来了,协议中除了对夫妻俩在经济上实行AA制作了约定外,还专门就忠实于婚姻问题作了特别约定:若一方出现背叛另一方的不道德行为,将拿出经济赔偿。

为了使“不道德的行为”有所指,两人磋商了好久,最后将这一行为确定为“婚外情”,但在违约金的具体数额上,两人又争论了半天,最后定为5万元,并于2005年7月5日,正式签了这份“婚姻协议书”。

“捉奸”风波起,夫妻上法庭

未料,“婚姻协议书”签署后不久,就起了一场轩然大波。半个月后的一天,同样是何琳出差,同样在没有通知王海涛的情况下,何琳突然回了家,又震惊地发现了丈夫与其他女子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证据。至此,两人关系急剧恶化。这时,何琳意识到,一旦婚姻出现破裂解体,她必须要有确凿的证据来揭露丈夫婚外情的事实。

不久,何琳在调查中又获知,王海涛不仅与其他女子有不正当关系,而且与前妻仍藕断丝连。10月18日,何琳在得知被公派外地进修的王海涛径直回到了其前妻的住所后,于午夜12点多,偕同要好的姐妹一同前往王海涛前妻的住所“捉奸”,最终与王海涛争执、扭打起来,直至惊动了“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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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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