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货到东莞,曾见工厂,高墙上布着铁丝网,修建着小小的堡垒,堡垒边有狗,令人立即联想到抗日战争电影中的有碉堡的镜头。
到达某电器厂缷货后,时值午餐,见工人在铁栅后鱼贯排队,迎受检查,威严的保安员同胞,用一个电蝇拍似的探测器,挨个儿地在工人腰上象“探雷”一样滑上滑下,看是否带出车间的东西——在这里,每个人都是疑犯!
于是想到,这些工人,为了点点生活费,正在出售着自己的尊严。可是,不出售,又能怎么样呢?可敬的外资或内资老板,还可以堂而皇之地吹嘘他们提供了多少多少就业岗位啊。
在深圳,这种在光天化日之下毫不隐蔽的情况较少见。有的工厂,在保障工人的权益上比较注意。
然而,有的工厂,隐形的剥夺或者说残害,比起东莞来,也不逊色。
具体说来,表现在几个方面。
第一是工作职位没有保障。某厂几乎天天都有《招聘启事》贴在厂门外。难道说,这家厂每天都在长足发展?仔细了解,不是。它是天天有工人被炒,也就天天招工。这样做,麻烦不麻烦?是的,麻烦!但“时间差”可以变钱——进厂的工人,有几个月试用期,只拿工资的70-80%,等他们试用期将满,要拿100%工资时,也就是他们被炒之日。技术含量不高的工作,让生手来做,也许会比熟手更兢兢业业。只开500-600元工资,却让试用的工人干800元的活,“时间差”变成了“价格差”,这很合算!
第二是工资没有保障。有一回,在民治路上,被几十名打工仔、打工妹拦住了偶的货车,后面的车辆排成了长队……问他们为什么要拦我们的车,他们说,老板欠他们几个月工资,人不见了。偶说:“你们可以向镇政府反映,向劳动局反映嘛,拦我们这些与本案无关的车,能达到目的呀?”他们说,找过了,没解决……
第三是身体健康没有保障。与一打工仔聊天,他说他在某大厂工作,他工作的车间里,长年使用氢氟酸,对人体危害很大。偶问,你明明知道,为什么还要干呢?他说:“不干,吃什么?拿什么钱寄给父母?想干长,还不可能,工厂最多只签三年合同。三年表现再好,也不会续签了。”可不可以诠释一哈:三年内,怪病已经上身,要是不走人,工厂就会背上“包袱”。走人了呢?“包袱”就甩出去了。结果怎么样?自己认命吧!有的厂子,车间很封闭,通风条件很差,可是,就在这样的工作环境里,工人要在以芳香烃为主原料的“天那水”池边工作8-12小时,将来不患重病,倒是咄咄怪事了。
偶想不出什么好主意来帮助这些打工者,只好写出情况,希望引起各方面的注意。
编辑: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