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来这儿看帖子,但是很少上来写东西。只是最近几天遇到一件很烦心的事情,想请交一下大家,让大家帮我出出点子。
事情是这样的,我和我的男朋友相恋三年了,我们双方的家长也都互相见过也觉的很满意,所以我们计划明年十一结婚。我们两人现在在北京工作,工作也都比较稳定,就是没有房子。因为目前北京的房价比较高,买房的压力太大了,所以计划未来有可能回到他们老家威海工作买房等。现在要结婚了,我父母希望结婚时最好能有我们自己的房子,如果男方家给在他们老家买是最好的,毕竟北京房子太贵了。
其实我不是那么想的,因为他们家生活水平也不富裕,买套房子花去他们二老的所有积蓄,老人都希望能攒点钱养老,这样心理也有底。所以我和男朋友商量用我们这两年的积蓄在他们老家威海买套房子,作为我们结婚用房,积蓄作为首付再跟好朋友借点少带点款,我们在北京的工资完全可以支付贷款和生活费都超超有余。这样两家老人的钱都不用。
可是在商量买房子时,我男朋友想用他妈妈的名字买,也就是房产证上用他妈的名字。因为他们老家现在住的房子在2009年就拆迁,未来会有一笔拆迁费用,他们想把这笔拆迁费用到时给我们再买套大点的房子,现在结婚用的房子可以买小点,在他们开发区的村里买,现在买房价比较便宜点。而且他妈妈必须在村内买房子,这样才能享受他们村内的福利待遇。
我现在比较担心,现在买的房子是他父母的名字,未来拆迁买房子是他父母帮忙出的费用。好像这些都跟我没有关系似的,万一我们未来出现感情的变化那是不是所有的房产都跟我没关系了吗?
编辑: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