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撤诉:是谁成了撕裂亲情的“帮凶”
“我不告了!”2005年8月中旬,胡青突然提出撤诉。
原来,胡青觉得小保姆之所以底气十足,是因为有《公证遗嘱》撑腰。她猛然对长沙市公证处进行《公证遗嘱》过程的合法性提出了质疑。
胡青翻阅了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其中规定:公证员询问遗嘱人时,除见证人、翻译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在场。而当时张爱兰却出现在公证现场,她既是翻译人员,又是见证人,还是被赠与人员,胡青认为遗嘱公证过程如同儿戏,非常荒谬、滑稽。
《遗嘱公证细则》规定:遗嘱人为老年体弱、危重伤病人,公证人员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或录像。但长沙市公证处在公证过程中却没有这么操作,所以不能够体现胡宗良的真实意愿。
颇令胡青费解的还有,公证处在实体处理上竟把她母亲的遗产也一锅端地公证给了保姆。
胡青两姐妹找到长沙市司法局申请复议,要求重新进行公证。
在长达几个月的等待中,2005年11月下旬,长沙市司法局终于作出答复:鉴于长沙市公证处在公证胡宗良遗嘱中确实存在问题,同意对该遗嘱进行重新公证。
得到消息的胡青却高兴不起来,因为在长达一年的争吵与诉讼中,她感到身心疲惫。为了处理父亲的遗嘱问题,胡青暂时放下了在深圳的工作,长期居住在长沙。
2005年12月6日,胡青又买了一束康乃馨放在父亲的遗像前,默默无语两眼泪。她反躬自省:“也许女儿自认为做得不错,但实际上没有真正弄懂老人的需要,让父亲冷了心。人到老年,父亲渴望的是精神慰藉,而两个女儿一个比一个远,久而久之,朝夕相处的保姆就代替了摸不着的亲情。”
胡宗良的二弟对兄长处理骨灰的方式至今仍难释怀。周年忌日,他在胡宗良的遗像前念叨:“哥哥,你和小保姆之间的关系无论怎样,我们管不着,但血浓于水的亲情岂能被忽悠羞辱?一个人活在世上都应为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负责,否则死后的灵魂又对得起谁呢?”
截至发稿时,小保姆张爱兰仍然住在胡家,部分家具已被其转移,在官司尚未审理结束的情况下,她将死者的存款一笔笔提前支取。长沙市民有人唏嘘:无论张爱兰是一个善良诚实的雇工,还是一个工于心计的“演员”,无论官司最后鹿死谁手,这场诡秘的遗嘱风波对这个28岁的小保姆来说,无疑是一次良知的洗礼。
编辑: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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