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诉人:江一平,男,27岁,国企职员
记录人:本报记者田然
哥与妹
2000年1月,我从部队转业回来。父母在我当兵期间离异,各自成了家。等待就业安排期间,我一个人住在空荡荡的大房子里百无聊赖。每天,我会花很长的时间打扮自己,只为了出去吃早点。林珑的母亲在附近开了一家餐厅,我是那里的常客。第一次见到林珑,她刚放学回家,像风一样跑进来。看到她的第一眼,我忍不住在心里感叹,这女孩太漂亮了。高挑的身材,雪白的皮肤,大大的眼睛,高挺的鼻梁,圆润的嘴唇……一时间,我竟有些呆住了。
因为她年纪还小,当时我并没有过多的想法,只觉得这是一个惹人怜爱的小女孩。很快,我们便混熟了,每天在一起打闹。林珑的家境不好,我便经常给她买衣服买鞋子,甚至给她零花钱。由于经济压力,林珑中途辍学在家,帮母亲料理生意。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与林珑的关系微妙起来。林珑18岁生日那天,我们正式确立了恋爱关系。然而,真正成为恋人后,我们的摩擦却与日俱增。我尽可能地包容她,不管怎么说,我比她大几岁。20岁那年,林珑意外怀孕了。做完手术,林珑的脾气坏到不可理喻的程度。那天,我收到一条短信,是一位女同事发给我的,原文我还记得:活动已做完,晚上能否一谈。很平常的一条工作短信,林珑却大发脾气。她疯了一般抢过我的手机砸在地上,又扑过来死死掐住我的脖子。虽然我一只手就能把她拎起来,但是我没有反抗,想让她发泄发泄就算了。谁知道她根本不罢休,放开我后,她抡起凳子把所有能砸的电器全砸光了。
经过这件事,我们冷战了很久。但想到她年纪还小,又是我的初恋,我便主动原谅了她。这之后,她的脾气稍稍变好了一点。我们的关系也越来越好。不久,他们全家要搬到汉口去。一时间,我们难分难舍。临走时,林珑送给我一千颗幸运星,嘱咐我如果想她了,就打开一颗幸运星把想她的话写下来。
一开始林珑的母亲便反对我们交往。所以,林珑搬去汉口后,我很少去看她,反倒是她经常来看我。我们之间的距离虽然增加了,我们的感情却与日俱增。
>>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