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受理一个案件,是我的一个学弟与比亚迪公司的一个劳动纠纷,事情简单,就是在试用期间,我的学弟要求离开比亚迪公司,而比亚迪公司要求其支付2万的违约金,才肯让返还其档案,让其迁出户口。
对于有些人来说2万的违约金算不上什么,但是对于一个才从学校毕业的学生来讲,2万的违约金,是一笔不小的钱了。学弟在跟比亚迪协商过几轮以后,没有办法再沟通下去,就找到我这个在深圳做律师学长,希望能给他一些帮助。
我一向对于劳动案件不是很感兴趣,首先法律规定复杂不说,更重要的是时间周期都会特别长,仲裁,一审,二审,这样下来,差不多一年才能完成整个案件。同时收费来说,也无法与一般的民事案件相比。但是因为是学弟的案子,身为学长,无法拒绝。
就本案的实际情况来说,就只存在于一个试用期离开公司,是不是要缴纳违约金的问题。
法律的规定:在试用期,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
就我的理解来说:随时,也就是无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是一种任意解除权,那么作为公司,是不能设定障碍,来否定劳动者的这种任意解除权了,否则那就是违背的法律的精神。
我发了律师函给比亚迪公司要求协商,同时打电话给人事处,希望能平和的解决这个事件。比亚迪拒绝了。11月底开完庭。
开完庭后,和比亚迪公司之间又有一个协商的过程,然而因彼此双方差距太大,而无法达成共识。
前几天比亚迪公司人员打电话给我,希望能进行协商,可以按照我们的条件进行。并且于元月十八号可以去签署,签署前我们把协议发过去看看就可以了。
事情终于可以解决了:其实比亚迪公司的方法是正确的,如果双方和解,对于后面的事件不具有约束力,如果要是以裁决/判决的形式进行确定,那么对于以后的所以类似事件都有了强制力的约束,那么所造成的影响就是巨大的。
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我的理解,应当是不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文书却在我们达成协议前已经作出.后来仲裁书我看到了,仲裁委支持了我的意见,试用期不用支付违约金可以解除合同,同时对于拖欠的工资也需要比亚迪公司支付.因为都和比亚迪达成协议了,虽然还只是口头上的,并没有签署,我也不想再去反悔了.
编辑: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