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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故事:19岁“二奶”的“夺位”悲剧

2008-01-21 09:03:56

从17岁到深圳打工开始,就与有妇之夫同居,经过多年的“抗争”,最终没有“夺位”的希望,结果,这个绝望的“二奶”狠下毒手,将男人的8岁儿子活活用砖头砸死——这是前几天发生在深圳的一起恶性伤害案件。

这个恶性案件暴露的,却是一个普通的“多角恋”故事。凶手为管姓女子,1988年生,湖南武冈人,2005年,中专毕业后到深圳一家工厂打工,认识广西男工刘某,并且同居,当时管17岁。今年33岁的刘某是广西省永福县人,早在1996年在深圳打工时,与同龄的四川省大竹县女子杨某相识相知,两年后结婚,2000年生下一子,夫妻二人相继离开深圳,回广西老家经营小生意。由于做生意日渐艰难,刘某2005年再度来到宝安区一家电子厂做工,随即与管某相识并同居,事情很快被刘妻杨某察觉。

杨某说,2006年4月,她带着儿子来到深圳,找到管某并进行了一次长谈,在得到管不再和刘某在一起的承诺后回到广西。当年8月,在发现事情不对劲后,杨再次来深,此后一直和丈夫刘某待在同一家工厂。

“这两年我也一直很煎熬,经常跟她说不要再在一起了,她总是不肯。”刘某这样说。虽然妻子守在身边,但是,刘还是无法舍弃与管的往来——他们之间的“安排”是这样的:由于管某在一家超市上班,部分日子中午12时至下午6时不上班,而妻子杨某一般为早上8时至下午6时上班,因此,刘某我早上送儿子上学,白天和“二奶”管某一起,下午再回家和妻子一起。

对此,妻子杨某和“二奶”管某数次面对面地争吵,刘某夹在两个女人之间,一边和妻子经常争吵,一边也和管某经常不欢而散。最终,以无辜的儿子惨痛死亡为代价,一段畸形之恋结束了。

之所以说是“寻常的情感纠葛”,是因为这样的故事太多,基本特征类似。在打工群体中,工作的不稳定性和身在异乡的漂泊、孤独感,成为出轨、轻许的重要原因。如管某,17岁,初出社会,涉世未深,从生理和心理上来说都不成熟,但是,独在异乡,人地两生,这种情形下,需要的是依靠和抚慰,很多时候,“不合理的故事”就那样合理地发生了。从刘、杨的婚姻看,这种异地婚配,四处颠沛的婚姻模式,往往缺乏安全性,常常留下“漏洞”,一不小心就“走神”了。当畸形的情感像藤蔓一样覆罩而来,理性在某些时候是脆弱的,它无法战胜来敌,反而酿造成内心的巨大冲突,最终以极端的方式“平定”。

 

编辑: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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