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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深发展信用卡的愤怒和尴尬经历

2008-01-07 09:13:33

朋友们,你有过开了银行信用卡银行立即收你的年费!你生气去销户缺又被收手续费的经历吗?那你是不是自认倒霉不了了之了呢?在这个消费觉悟觉醒的时代,我觉得我们不能再继续默默挨宰了!

下面我以一个深圳发展银行沃尔玛畅想卡使用者亲身的经历向你们接露深圳发展银行对客户的不公正对待和愚弄行为,我认为我的遭遇在千千万万的信用卡消费者中有普遍的代表性。

一、花一样的营销,羊一样的挨宰

我于2007年2月份在深圳发展银行沃尔玛畅想卡销售人员天花乱坠的营销中办理了深圳发展银行沃尔玛畅想卡。他们说按消费额的1%回馈现金,我想了想这很划算。起初我在山姆会员店消费了几百块钱,最后发现存透支款的渠道于我而言不是很方便,于是我就于3月27日存入4000元,由于当天确实有急事,就取出2000元,后陆续于3月28日和4月6日各取出500元,4月25日深发展给我寄来了账单,我一看大吃一惊,取2000元收了我20元的取现费(估计你们还没听说这样的新名词),取500元各收了我10元的取现费,真是狮子开口!

我对深发展的这种行为很是气愤,就电话咨询他们的客户服务,客服人员告诉我,他们是根据深圳人民银行的规定这么做的。我于是打电话咨询了人民银行深圳中心支行,总共问了四个部门也没有人说知道这么回事,于是我又电话咨询深发展的客服,他们就改口说是银行自己的规定,深圳所有的银行都是这么做的。我说他骗人,我在工行的卡就没遇到这种情况。

我自己认为,我存钱在卡内,然后取我自己的钱,深发展收我这么高的取现费是不是太过分了?法律赋予了我们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权利,你深发展凭什么我取自己的钱你收我这么高的取现费?是不是侵犯了我的私有财产?违反了法律?再者,退一万步说,你收这么高的取现费是不是属于暴利和不当所得?应不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的朋友说了,那是贷记卡,就得扣你的钱!我认为,即使是贷记卡,我存入的钱还是我个人的财产吧,银行根据中国的那条法律说那钱就算银行的了,我取钱就要按透支银行的钱来处理?这个有法律依据吗?我的存款是我个人的私有财产,这可在物权法里得到明确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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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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