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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农民工不堪回首的一天

2007-12-10 09:13:28

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如果真有这事,可以到法院告我们!”

本报记者 亓树新

11月28日下午3时,记者来到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花园派出所,当日值班警察刘屹接待了记者,并查看了记者的证件。记者说明来意后,他请示所长后答复说:“篁庄社区不属于花园派出所的辖区,至于当天钟有水为什么会被带到这里,领导说需要进行调查后,才能答复。”

然后,刘屹将记者要采访有关钟有水的事情,以及要采访的问题、记者的联系方式等都记录了下来。当时记者希望很快得到答复。

11月30日,记者致电花园派出所询问调查进展情况。值班警员说,当天下午所里的警察都去参加考试了,他不知道这件事情,他会尽快转告领导,并回复,记者再次留下了联系方式。

到12月5日下午,记者还是没有收到回复,于是再次致电花园派出所。记者对接电话的警员说明意图后,另一位警员接过电话。他告诉记者,关于这件事,请与蓬江公安分局的吴主任联系,他知道这件事,并告诉了吴的联系方式。

记者随后拨打吴主任的手机,他表示为难,先是让记者找宣传科,后说:“你找陈主任吧,他是我们的领导。”

记者拨通了陈主任的手机,说明要采访关于钟有水被打的事。他回答说:“这件事我不知道,我想也不可能有,如果真有这事,可以到法院告我们,或者来找我投诉。”

工友证实:钟有水失踪一天,身上有伤

本报记者 亓树新

11月28日中午,记者来到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篁庄社区的篁庄市场,见到了来自江西省贵溪市滨江乡浮桥村的农民工钟有水,他在当地一家家具厂打工。

钟有水告诉记者,他从17岁开始学习雕刻,并以此为生,2003年来到广东打工,两年前来到江门,老婆孩子还在老家。

记者跟随他来到他所在的工厂。这是一家生产仿古家具的企业,根据客户的需求在家具上雕上龙、凤等不同的图案。在这里,钟有水大概算一个小“包工头”,从老板那儿领来订单后,与手下仅有的两个人一起,在床、椅等家具上雕刻图案。

他说,自己平时生活很有规律。一般每天早晨7:00起床,吃完早餐后,去篁庄买一天用的菜,然后到工厂上班。白天,基本上是在工厂里做工,晚上多半要加班。偶尔与同乡去逛街,买几件衣服什么的。

住的地方是老板提供的,就在厂子附近一座楼房二层的一个小单间,大约六七平方米。屋内有一张床,一部电视机,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后面是一个简单的小厨房。

“这就是12日那天我穿的衣服。”钟有水指着外面晒着的蓝格衬衣说,“还有这双皮鞋。”记者看到,这是一双棕色的休闲皮鞋,上面有很多灰尘,而且脚后跟已经被踩平了。

在宿舍里,记者见到了与钟有水一起打工的两个同乡:吴顺华和杨丽华,他们就住在钟有水的隔壁。他们回忆说:“12日那天,没见钟有水来上班,以为他找老乡办事去了,没有往别处想。可第二天上午,见到钟有水回来,发现他脸型变了,鼻梁肿了起来,脸上有伤痕和血迹,嘴唇也青紫了。”

“当时就问他怎么了,他就说了自己无缘无故被抓被打的经过,我们当时很气愤,他们凭什么这样不分青红皂白地打人呢?钟有水既没做坏事,也没犯法,凭什么这样对待他?就因为他是农民工吗?”杨丽华大声说,“我们出来就是为了打工赚钱,哪有那些七七八八的事!”

 

编辑: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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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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