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07.11.10星期六傍晚18:40分左右在华强茂业一楼迪奥(Dior)香水专柜看香水,在专柜看了差不多二三分种左右的时间,专柜小姐当时无人接待也未告知以及提醒消费者。当时摆在柜台上的产品都是试用装,本人拿起香水底座时不小心将试用装香水掉落在地上(香水瓶和底座不是连体的是分开的)。专柜小姐此时才过来说此香水价值人民币:1280元,要求本人按原价购买此香水。本人要求专柜出示此商品的价格清单,专柜小姐打出一张小票本人看到小票上居然注明为(赠送商品),因此本人不同意此原价格购买此商品。因为此香水为试用装非正价出售商品且为赠送商品。所以本商品不能以正价商品来计算购买,后茂业一楼主任赵果小姐出面调解此事,又说以原价的七五折让本人购买此商品,再经协商又要求本人以五折购买此商品并强调商品不能带走。本人认为首先专柜小姐未做到及时提醒消费者且香水未明码标价也没有警示标识,并以次充好;拿赠送商品做正价货品出售。在调解过程中专柜小姐及茂业一楼主任态度极其恶劣。茂业赵小姐做为中间的调解人,一昧站在专柜的立场来威胁本人:“只有两种方式选择:一种是全价购买此商品另一种以五折价格赔偿”。
在无法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专柜小姐及茂业一楼主任赵果提出报警。我们也同意报警,报警之后警察到现场了解此事,未能调解,警察要求双方当事人到所管辖区域派出所调解此事,后随警察来到华富派出所,经华富派出所警察长时间调解到深夜12点,其间专柜小姐及茂业赵小姐一直都以恶劣态度要求我们赔也得赔不赔也得赔。因为时间托累的太长,经警察调解,本人暂且接受以三百元购买此商品,要求对方开具有效发票对方一直拒绝不开发票,最后我们要求对方当事人写下三百元的收据作为凭据。对方茂业一楼主任赵果小姐收到购买款后态度更为嚣张恶劣,甚至说出本人不是茂业的顾客,不用理睬我们!
在事发第二天也就是在07.11.11星期天早上九点半左右,本人投诉到茂业总部及华强茂业都以星期天无负责人上班为由推托到第三天也就是07.11.12星期一,经多个电话联系及沟通华强茂业一位周小姐声称为负责调解此事的负责人,周小姐经过了解此事同意开具有效发票及道歉!本人信以为真到第三天也就是07.11.13星期二,又一位彭小姐声称负责处理此事件,彭小姐仅因此事口头道歉再次拒绝开具有效发票。然而前一位周小姐答应开具有效发票,彭小姐又拒绝开具有效发票,彭小姐最终的解释说本人不属于正常消费不能给予开具有效的票据,难道本人以三百元购买此商品不为消费吗?
茂业一楼迪奥(Dior)专柜小姐服务态度极差,所有商品未明码标价未有警示标识,专柜小姐未能作到及时提醒消费者,等顾客不小心损坏商品就漫天要价。茂业出面处理此事的人给人的感觉是店大欺客。请有关部门公正、公平、公开处理此事件,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
编辑: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