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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唐:刁蛮新娘婚礼上大骂我有私情

2007-10-29 08:55:15

现在想起来,还真的有点“透心凉”。1995年,我作为西部某省第一批外派的“打工干部”,从老家到温州,已经度过了整整十个年头。那时候我29岁,一晃就人到中年了,却仍然是孤身一人。

决定来温州是为了摆脱贫穷,然后干出个名堂来,当然,也是为了斩断我自己种下的情殇。

我的家乡穷,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可我那年从师范中专毕业后,却成了离我家有一百多公里的更加偏僻、贫穷的乡村小学教师。那里有好几个少数民族,当地人别说普通话听不懂,就连本地的汉话都讲不清楚。就因为我能说普通话,学校让我教四、五年级,本地老师教低年级,但是我仍然教得很困难。有个在家完婚后又跑过来读书的学生,21岁,居然跟我同龄。一天他带我到他家里去,在向我介绍他的姐夫时他竟不知道该怎么说,最后,他勉强蹦出四个字:我姐要他。其实那地方的人能这么说已经非常了不起了。

在这种生存环境下,我的婚恋观念与家乡的青年一样,就是能够娶到一个有工作的女孩。因为当地的女孩能上中专、高中的就是“稀有动物”,她们不可能轻易看上我们的。

那年暑假,我跑到镇上卖起了杂志。令我始料不及的是,几天来,我感觉到不远处那个小百货摊总是送来一双火辣辣的目光,直射我心!我的心绪开始凌乱了,我毫无理由地拿起一本杂志,撅嘴吹开书面上的尘埃,放回原处,又俯身一一摆平每一叠杂志……

看摊的女孩叫素素,素素的家在另一个相对富裕的镇上,虽然她只读过初中,但她家有背景,通过内招她进了那个镇的信用社。

素素爱我、素素有工作,我没理由不珍惜这份上天赐给我的爱。

爱上素素,我的心力从此旋转于一个悠长的三角地带——我的家与我的学校有一百多公里;我的学校与素素家有一百多公里;素素的家与我家有一百多公里。也就是说,无论是要见素素还是要见母亲,我都得跑上一百多公里才行。但毕竟我是有工作的人,不可能丢下学生花这么多的时间在路上。

于是我偶尔请假,让素素先到她的亲戚、朋友家等我,尽可能地缩短我的路程,而我一边在破旧的汽车上看一路风景,一边想像着见面后的美好画面。然而,在别人家里我们的见面总是仓促而不安的,而最无奈的是,素素还没能与我说上几句心里话,我就得做好赶路的准备了,如果不赶紧回去,第二天的课就赶不上了。

好在素素没有多少怨言,在她看来,能够见到我便是最大的幸福;

好在我们能够写信倾诉彼此间的眷恋,尽管信在路上起码得耽搁半个月,有时甚至一个月之后,人都见面了,情书还未到。

好在我能给她家打电话,尽管得利用休息时间跑到大老远的公社里才能找到一部电话机。

我与素素恋爱了半年,这半年我很辛苦,但甜美的爱情让我浑身是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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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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