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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交警有些怪,处理事故先问肇事司机老板!

沙漠虎 2007-10-10 09:14:41

今天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58周年的大喜日子,但我在今天却遇到了让我非常失望的交警处理一件交通事故时带有明显偏袒肇事方的处理结果的事,让我当场差点气晕。

事情是这样的,在今天早上约10点30分左右,本人驾车与几位老乡去深圳南澳去玩,在行车至机荷高速横岗出口205国道往横岗方向距第一个红绿灯10 0M左右的地方等候绿灯,由于今天此路段车多,前方有些塞车。我行驶在中线,因塞车原因在前方绿灯时我行驶的中线部份尚不能前行,而有一台粤L车牌的混凝土灌浆车在快速道,但在我后面,却突然加快速度抢道,在我车没有行驶的情况下,空着右道约80公分的距离硬是从后面挤了上来,将我的车前左的倒视镜拉至朝前、前胎的包围板擦花。在我猛打喇叭及前方已阻塞不可前进的情况下才将车停下。司机在停下后态度非常恶劣,指着我并拿出电话用一点也不地道的广东话(后证实是湖南新化人)扬言打电话叫其老板以及一些恐吓的话。(也许其老板真有些料。在后来交警来处理事故时让我见识了一番。此是后话。。)

在僵持约10几分钟后,我主动报警110并说明位置。大约过了10分钟后来了一名开摩托车的交警,一来什么也不做,先问大车是谁开,在肇事司机出来后此交警竟然走上前去问:你们老板是谁。在得知确切的姓名后,一声不吭也不理会我与其打招呼,在现场前后影了几张相收了我的行驶证,驾驶证。保险卡、以及对方的驾驶证后让我们开车到对面一宽阔地带接受其处理。

在收到处理结果时我当时就傻了眼,竟然判我100%责任。

在事情如此明显的情况交警却这样处理此事,我当场就表示了我的质疑并提出异议。但此隶属深圳龙岗交通大队横岗中队的周姓交警却这样对我说:法官判案也有错,我错了不奇怪,你有理由可以去人民法院告我。我见其如此讲,我就说,既然你认为可能有错那为何不再仔细一点、更慎重一点处理事故而非要让我去告呢?难道去告那样不会浪费深圳本来就很紧张的法院资源吗?此周姓交警却说:我不会理你。你不要罗索。有本事去告好了。我可以告诉你,我判了的事故99.99%你是反不了的。为了表达我对此交警的强烈抗议,我拒绝在认定书上签名。

见我拒绝签名此时周姓交警发话了,你不签名那保险公司不会理赔,反正你有全保谁的责任有什么所谓,签个名什么也解决了。但我还是态度非常明确,我不会背黑锅。就算是我自己掏钱修理我也不会纵容这种行为。见我如此态度他丢下那张认定书就开车跑了,留下我等一众人。

后来我仔细想了很久,为什么交警在到来时为何先问司机大车的老板?为什么由始至尾没有要求对方拿保单。那就有两个可能:

1、此周姓交警在来处理此事故时应已收到此粤L车牌混凝土灌浆车老板的电话要求其帮忙。

2、此粤L车牌混凝土灌浆车根本就没有购买保险。

正因为如此只有判我全责,对方才可免除责任。然后也就避开了无责方无须提供保单的可能。此黑锅就由我来背。因为他讲了:“反正你有全保谁的责任有什么所谓?签个名什么也解决了。”

如果是这样,这样的交警还有什么公正可言,作为一名交通警察,我非常的敬重他们,认为他们的工作很累、很辛苦、风里来雨里去疏导交通。保证社会的稳定作出非常大的贡献。但是假若象周姓交警这样过于简单的、粗暴的、我认为有明显偏袒肇事方的执法、十分的不妥。因为你得到一点个人的一些小利益却损害交警的良好行象、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造、更有可能因为你的不慎重判决而大量浪费司法资源、更有甚至于引起上访等诸多社会问题。也许我说得严重了点。但我认为此绝对是一种不安定的社会成形因素。希望类似周姓交警的处事方式能得以纠正。治病救人一直以来是我党的方针,作为此交警的主管部份,我希望可以作些检讨。不要让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编辑:不悔

深圳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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