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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深圳买房,宜早不宜迟

邱绪发 2007-10-09 08:46:30

记得在高中学习文言文时,有位古人曾畅想我华夏之邦,人人"居有其屋","大屁天下寒士具欢颜".然而,几千年过去了,广大民众无房可住的现状依然严重存在.

今年上半年,全国的房价据说都上涨了近50%,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广大中低购房者"想说爱你并不容易".政府相关部门近段时间为打击房地产投资,扼制房价,系列政策频繁出台:先是整治房产中介的"阴阳合同",整顿房产交易个人所得税;接着多家银行紧缩贷款,将个人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调高至4成.对于国家打击房地产投资,扼制房价所采取的这些措施是否真正有效,我深表怀疑.因为出台这些措施的出发点是维护相关部门的自身利益,而并非站在普通购房者的立场有针对性去为房屋降价而制订的.普通购房者的降价呼声反倒演变成相关政府部门出台更有益于增加自身利益政策的借口,即顺势而为.全民的关注更是为这种一己私利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第一:整治房产中介的"阴阳合同",看似规范房地产市场,保护普通购房者利益,从而打击投资,降低房价.从本质来说,我认为只是国土部门为增加税收的一个手段与借口而已,与能起到降低房价这一功效相隔甚远.所有有过买房经验的人都知道,现在房屋出售尤其是二手房屋出售,绝大部分业主报出来的价格都是实收价格,相关税费和佣金全部由买房者承担.付给房地产中介的佣金总额并不算很多,而且是天经地义的,因为他们为我们买到合适的房子付出了服务.但是高额的税收确是难以承受的:相关税种名目多达几十种,很多我们平时闻所未闻,最主要的是我们缴纳这样多的税,压根就没有相应的社会福利可以享受到,所以面对这些税收我们心里是很不平横的.房产中介部门想办法可以帮我们买房者规避其中部分税费,使普通购房者的交易成本降低几万甚至更多,当然受到购房者的欢迎,这也是"阴阳合同"存在的根本原因.然而,新的合同版本的推行,只是增加了国土部门的税收金额,非但起不到降低房价的作用,还让普通购房者以前可以少交的税费现在无处可逃,交易成本变得更高.从某种角度说,政府的这种行为是在原有价格的基础上进一步抬高了房价.要想真正降低房价,我认为减免或取消房产交易程序中名目繁多的税种与税率才是关键.

第二:银行紧缩贷款,将个人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调高至4成.这项措施更不是想通过打击房产投资而达到降低房价的目的,只是银行有效降低自身经营风险的一种有段或方法罢了,因为房贷可以说是银行各项业务中最大的利润来源,而且该政策针对的是单个的借款人贷款买第二套房,并非针对一个家庭。比如夫妻二人,妻子以自己的名字先贷款买了一套房,现在以丈夫的名字申请贷款又买一套房,贷款成数和利率依然可按原来的成数和利率,炒房者还可以以自己的其它亲属的名义多套购买照样达到炒房的目的.众所周知,我们在银行存钱,利率低得可怜,利息还没有到手,银行会提前代扣20%个人所得税.我们如果在银行贷款,我们的银行会借机狠宰我们一刀:它要求我们偿还贷款的利率很高,甚至高得离谱,比我们存款利率高好几倍,现在还在不断找各种机会和借口上调房贷利率.我们现在买不起房或变成房奴都是拜它所赐,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现都在为银行打工.最近几年房价持续上涨,银行扩大房贷业务量的动力一直非常强烈,降低门槛的结果必然是风险的加大。一旦房价偏离上涨轨道下跌,银行就面临着抵押物砸在自己手里的风险。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提高房贷首付就显得顺理成章。所以银行并不希望也不允许房价下跌,因为房价下跌会减少自身利润并增加风险,银行系统就会失去人人羡慕的高薪和高福利.相反,银行的数次调息政策都极大地刺激了房价上扬,我相信此次也将不会例外.所以,我认为,打击房地产投资,降低房价的有效金融手段应是实名联网制,限定炒房概念,提高炒房风险与代价.降低首套自住房贷款利率至存款利率以下.当投资房屋的风险与收益远远低于固定银行存款或其它投资渠道时,当众多的炒房者没有银行的资金支持时,当绝大部分人有能力购买首套自住房屋时,市场上还会有炒房现象存在吗?没有炒房现象存在,房屋价格肯定不会偏离其自身价值太远了,价格回落应是情理之中了.

第三:地方政府对于土地采用竟价拍卖的宏观调控政策是房价高涨的根本所在.90年代初,各区地方政府没有严格控制土地出让,基本上是只要报上去的用地申请都批了,大量土地落入企业手中.其实,这些土地,如果严格按照相关政策,10块中有9块应严格收回,但并没有这样做;90年代末,政府开始有所控制,但每年出让的住宅、商铺、办公三类经营性用地都在2000公顷左右;2002年开始意识到土地不够用了,土地供应日渐萎缩.仅有的少量土地采用拍卖的方式高价出让,据悉拍卖成交价通常是挂牌起始价的3-5倍,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确实创收不少,而中标企业在土地经营成本高涨的同时,其企业经营风险也随之增大,企业要降低风险,收回成本,实现更高的盈利期望,势必以更高的房价卖出.如此一来,带动了整个区域地价高涨,囤地的企业更有了继续囤下去的动力,房价也就有了只涨不跌的理由。全国大部分地区,尤其是深圳,房屋价格飞涨基本上是从此年度开始的.所以,要想从根本上降低房价,必须先降低开发商的土地成本,改变政府的土地监管方式.

当然,以上观点只是我观察总结出的一点个人看法,仅供大家参考,我不敢期望政府会在短时间内因我这个无名之辈的浅显之见就有所大动,真正实现房价如大众所愿下跌.但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目睹了身边很多来深圳多年的朋友,为买到最便宜的住房,一直期待房价下跌,但面对政府屡次为降低房价所作出的调控失败,面对从3000到30000一路高歌的深圳房价,早已经等到彻底绝望,因为现在更是买不起了.我很后悔2004年来深圳时没有及时买房,但同时我又暗自庆幸自己在去年大幅度涨价之前买下一套,一家老小总算不用猫在暗无天日治安卫生恶劣的农民出租屋里.面对现在不断上涨的房屋租金,很多区及地段早已接近甚至超过买房月供,所以,我想用自己对目前政府新出台政策的理解和购房经历奉劝那些想买房但还犹豫不决的朋友:在深圳买房,宜早不宜迟.该出手时就出手,否则购房成本可能会更高.

 

编辑:不悔

深圳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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