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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逃亡:从传销组织中逃身前后记[下]

我的偶像是柏杨 2007-09-03 08:44:40

十六、后记(三)

截止今天,写这篇故事我总共花了四天,一边写一边看众位网友的回应,觉得网友们都很可爱,其中有一些网友提出了一些问题和建议,比如说我是在写小说,但是没有高潮部分;有的说我那么恐惧,其实是在自己吓自己;有的疑问我为什么不在逛公园时就坐车离开;有的还问为什么不把小红策反救回去;有的人说传销人员很友好,你若明白跟他说要回去他们也不会拦你,;有的希望我把文章写得更惊心动魄一点……呵呵,看了这些留言,我很感激也很惭愧,诸网友之所以有这些疑问,都是因为自己写得还不够细密周到,没有能在文中渗透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所以在这里一一回应。

首先,我这篇文章是真人真事,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次心理活动,几乎都是按照当时的情况写的,不掺加任何虚构的成分。正是由于这种完全出于现实的写法,使得文章始终没有出现最惊险恐怖、惊心动魄的高潮。如果非要找到一个高潮的话,我和老公与小红的撕扯的一幕应该是唯一的高潮,其余的全是心理活动,主要是我的心理活动。或许是我想得太多,但当时内心的恐惧、渴望自由的感受是那么强烈,无法躲避,使我难以自制地将事情想得严重又严重。

当我意识到自己和老公是在处处被人监视时,内心的害怕是难以描述的。如果说牢狱中的囚犯还能明确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能知道是谁在监视他的话,我们所处的境遇可能更加糟糕,我们甚至都不能确定到底有几个人在监视我们,这种仿佛周围有上千只眼睛盯着你的感觉,如果不亲身体会,是很难感受当时的恐惧的。

没有报警,是考虑到亲戚关系,考虑到对于两个孩子的影响,虽然他们欺骗了我们,但是两个孩子还那么小,是无辜的,他们应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应该受到良好的教育,应该有一个美好的未来。所以,虽然我无数次打起报警的念头,最后还是没有忍心。

之所以没有在逛公园时就逃走,是因为当时我的手机、充电器、老公的手机充电器、MP4等物品均放在叔叔家里。而且想逃走也只是我一个人的想法,老公还并不知道,事后他告诉我他想的是第二天一早跟叔叔告别后再离开。而当时的我们处处被叔叔和小红跟着,根本没有单独说话的机会,想商量一下具体的计划也不可能。

毫无疑问,小红在叔叔婶婶家是没有任何地位的,想到她说的:“为了我和我弟弟你也得留下”,我似乎能感受到她的无奈。我和老公也想过劝她和我们一起走,可事实是:他的叔叔、姑姑、爷爷、弟弟都已来到曲靖,她怎么可能抛下一家至亲的人而跟我们这些所谓的表亲一起走呢?而且,传销组织的洗脑程序可能早把她洗脑成功了,从我们离开时她对我们的拼命劝阻拉扯,就能证明这一点。

 

编辑: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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