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点已过,11点还差点。
在老家,已经到了暖暖脚睡觉的时候,在这座高涨勃起的城市,夜生活才刚刚开始。白天蛰伏的人类激昂地从房子里出来,又融入了纸醉金迷中,等待他们的是一天中高潮的来临。灯红酒绿掩盖了所有的肮脏与龌龊,繁华成了每个人眼中无法辨识的假象。
这个时候,我正在公司到家的公车上。也就是说我在回家。
我到这座城市快2个月了,现在混迹于一家小广告公司,美名文案,实则天天做点偷扒剽窃,坑蒙拐骗之事,天下文章一大抄。薪水刚好等于房租、水电、吃饭、上网、坐车,偶尔买件衣服的总合,如果要发发短信打打电话出去玩玩之类的,就可能要以牺牲肠胃为代价。所以,我一般不在公司就在家(其实是月花几百租来的农民房,为简略起见,姑且称它为家),如果不在公司也不在家,那肯定在去公司或回家的车上,就像现在。前些年,有个很时髦的词很好的描述了我这类人:城市边缘人,在城市中徘徊却永远也融入不了城市的生存个体,不属于城市却在城市里讨生活。
10点钟的时候,我还在为薪水奉献青春,而现在我可以回家,行话叫下班,我很反感这个说法,所以习惯不用。上班下班是正当职业,正常工作的专利,像我这样无白天黑夜之分,永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家的人只能称之为非典型下班,加班才是我的本职工作。
这座城市的公交车总是很挤,包括现在老家已经睡觉的时候。公车上的人大部分和我一样,勉强能活着。有钱人都有自己的车,稍有点钱的打出租,而叫花子已经打烊了。同样像我一样的售票员显然比我自我感觉要高贵一些,不然她怎么老对我们横眉竖目,颐指气使。我总是纳闷,报纸上刊登的什么服务之星咋一个个笑的比蜜还甜呢,而我总是一个也遇不上。后来被高人点醒:城市总要有点标志,区别于像我老家那样的农村,不然优越感哪来啊。
公车有三大特点,第一是挤,第二是慢,第三是又挤又慢。虽然挤得有点不舒服,但慢还是有点好处的,特别是想我这样农村来的孩子,城市晚上迷人的风情迷死人,平时没机会,坐公车刚好,那可是经济的观光车。可是我,没有钱,又没有审美品位,根本体会不出霓红灯下的意境和川流不息的一张张亢奋的脸。我总是摆脱不了老家那昏黄但温暖的白炽灯和老爸老妈老乡亲的平和但真挚的笑。
城市总是好的,至少在大多数人眼中。我也是这大多数人中间的一个,所以我也认为城市是好的,所以我从遥远的农村来到了城市。相比农村,城市更能实现人的梦想,虽然我从来都不知道自己的梦想是什么东西,但总觉得应该在城市,因为很多人都在城市里找到了。我有很多到这座城市来的理由,但理由只能提供理性的辩白,而感情才是决定快乐与否的封印。我在这座城市找不到快乐不仅仅是因为我是一个农民,也不是因为我做着一份以加班为正职的工作,一份除了吃饭睡觉什么都干不了的薪水和每天都又挤又慢公交车。是因为一种感觉——亲切感——城市与我之间的亲切——就像老家泥土与光脚丫的亲切。
11点已过的时候,我到了家。叫家实在是为了抬举了那每月几百大洋的房租。爬到七楼,还想往上爬,但再爬就看到星星了。其实我也不知道这座城市的天有没有星星,从来没有注意过,想一下应该是看不到的,城市的灯光比月亮还亮,月朗星稀。
踢开那张比监狱门还牢靠的双重门,到家了。其实我那个家,该有的都没有,只是可以保证我睡觉不被人赶而已,至于条件,说不定睡桥洞还好点,起码凉快些。推开窗户,外面还是窗户,密不透光的窗帘遮掩着,鬼知道里面在干什么。在这座城市里,家的安全感必须要靠铁门铁窗来保护,至于老家家不闭户,扯着嗓门喊:“吃了没”的自由无疑是奢侈的。我是一农民,总有一天,我会拉开窗户喊:“诶,对面的,过来坐坐啊”,虽然结果可能是对面防备强盗似的眼光。
12点过半的时候,我调好7点的闹钟,睡觉。
也许又会梦见老家那条见人就吠的狗,或是那头永不吭声的牛。
编辑: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