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的禁摩、深圳的禁小巴、电动车、禁楼顶广告绝对是懒政、庸政行为!
——任何东西都有其两面性,某些东西现在觉得不好,也都是管理不好的结果。任何企图以一禁了之的做法,就是因噎废食、倒洗澡水连桶里的孩子一起倒了,归根到底,就是忽略民生、不研究管理的懒政、庸政行为!
回到楼顶的广告牌,不美观、不安全,是管理者要求取缔的理由。今晚的第一现场的特约嘉宾说的好:那么,你管理者有没有给出一个可度量、参考的不美观、不安全的指标来呢?这样的指标是不是经过广大市民、专业人员的同意、听证呢?日本、香港也是台风多发地区,它们怎么就没有彻底取缔广告牌呢?是它们不顾市民安全、城市形象?还是它们解决了广告牌的美观和安全问题呢?
今天下午去中心区免税大厦办事,出了购物中心的地铁口,高楼林立,但是除了电信的枢纽中心的标牌很大外,几乎没有其他大厦有醒目的广告牌,根本不不知道免税大厦在哪里、该怎么走。连问好几个路人,都说不知道!在烈日下浪费了20分钟、多走了不少冤枉路。
商业区的广告牌,完全可以订立一个制度(当然得先请专业人士定量设计,并通过全体市民的认可。下面的数字只是为了容易描述):根据本地段广告牌的月租金,业主要保留广告牌,必须预先缴纳3个月的租金作为安全押金(即使自用也要交),其利息用于广告牌安全专业巡查队伍的费用和安全赔偿金(或买对应的保险),不足则从安全押金扣,安全押金不足2个月的租金了,就必须由业主补到3个月租金。
这是一个非广告牌、市政管理专业人员的想法,专业人员完全可以想得更好的。
就像为了确保消费者养成要发票的习惯,不是简单的下文件规定消费者消费后一定要收取发票,而是在发票上印中奖号码。为了不让分粥的人有私心分粥不均匀,不是简单的要求分粥者思想觉悟高,而是规定别人任意选分好的粥,只有分粥的人最后拿所有都取走后剩下的那一份。
编辑:不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