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此事并非虚构。文中记录的职介所和面试地址两年前均为实地,该文系本人原创,若有需要转用,请与本人联系。
在深圳工作、生活了七、八年,经常从报刊、电视、电台等传媒上看到或听到关于深圳的黑职介与黑招工窝点的累累恶行,以为那是离自己很遥远的事。却不曾料到有一天那样的恶行竟然与我不期而遇。
那是二OO五年六月二十七日上午,阳光灿烂。我从罗湖区人才市场楼下路过,看到一家职介所,于是顺便留意了一下树立在人行道的广告栏上的招聘广告。这时,有一个工作人员模样的人非常热心地询问我想找哪方面的工作,听我答复为“电脑工程类”后,便拿出手中早已准备好的一份招聘广告的复印件,忙不迭地说“有、有、有”,我便跟他进去了职介所。我看到不大的职介厅里人来人往,楼上更应是摩肩接踵吧。我寻思。
到了前台,接待我的是一名漂亮的小姐。她带着迷人的微笑十分热情地让坐,向我承诺保证找到工作、三个月内可以免费换工作等等。她说的确实有些诱惑力。言毕,她拿出一份表格要我填写,但要先交二十块钱。我便拿给她一张百元钞票,她说先放在那里。反正会开收据的,我想。填好后把表格交给她,等她找钱。这时她又拿出一张“会员卡”之类的东西,要我在上面签名。我说你还要找还我八十元呢,并应开一个收据给我。她说没有收据,且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开据的“人才存档回执”就是收据,名为“存档费”。另外八十元是“服务费”,为保证三个月内免费介绍或换工作或是介绍成功后的收费。我坚持不需要她们的“服务”,并说抱歉,我只能是不接受你们的工作介绍了,你把一百元退给我算了吧。这名漂亮小姐的脸顿时拉得老长老长,如同残阳下家乡水杉的悠长悠长的影子。她极不情愿地甩过来八十元,说只能退八十元,另外二十元是存档费,不能退!不能退?但我没有接钱,一张A4纸打几行字加一个不值钱的印章要二十元?岂不是绝对暴利?我无法忍受来自漂亮外衣下隐藏的黑暗勾当,便与她争吵起来了。这时,带我进来的男子装模作样地询问情况,然后又带我走到大厅门口,指着角落张贴的一份“求职者须知”叫我看。这时我才发现他们居然还有那样的东东,真可谓用心良苦!我立即反驳说那只过是他们的一种店堂告示,而并不具备法律效用。该男子的脸也阴了下来,便把我带到了他们的办公室(办公室与大厅相连,以我当过兵的经历,相信他们不能把我怎么样,况且,大厅里人很多,还有社会影响呢,我想。),待我坐定,他凶相毕露,用手指着我说他们这样做又怎么啦,你又能怎么样?看,一脸的无赖相!我随即站起来,义正辞严地指出他们这是非法的,你们必须退还我的一百元钱。(在这现实生活中,别人的事我管不了,但强调个人利益不受非法侵害是天经地义的。)男子见我不服硬,便软了下来,轻声说,你小声点说好不好?他指了指大厅的人群。原来他担心我的大声会影响他们的“生意”!真是滑稽!
这时进来了一名自称“经理”的中年妇女语气缓和地询问了我一番,当然没有也不会解决问题,如果没有更大压力的话。但我从心里已经认可了二十元的损失。因为我根本改变不了阳光下面有阴影的客观事实。正打算离开,进来了一名穿黑色T恤、手臂佩戴“保安员”袖章的男子,瞟了我一眼,似乎是自言自语:谁在这里造蛋?我没有理会。其实,我对保安员这行业没有什么偏见,绝大多数的保安员并不坏,他们也只是需要一份工作得以生存和生活。而且,我有好几次在很需要帮助的时候曾得到过陌生保安员的关照。只是有极少数的保安员做了违法违纪的事,而令那些兢兢业业、尽忠职守的保安员蒙羞。有句话叫:一粒什么来着?搅乱一锅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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