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作为特殊群体一直倍受到公众的关注,而特区警察尤甚。人们可能看到或听到的更多是有关特区警察工资高待遇好的“传媒”形象,但真实的特区警察,尤其是罗湖区的执法办案的警察们生活却是如此现状:
1.严重超负荷工作:应所谓的社会治安防控和抓捕任务要求,民警尤其是案件侦查队的,没有真正休过一次双休日,即便规定了值班一天后可以补休一天,但事实上只要值班的民警手头上都有案件需要进一步侦查,而这进一步侦查又有办案时限,一旦超时未得到处理,引起投诉信访,领导们只需一句话或一行字,倒霉的最终还是基层民警,而大家都知道在深圳无论关内还是关外,违法犯罪发案数极多,想避免自己不受责任追究,如此只有损失广大一线办案民警的休息时间;在特殊时期,如遇什么专项行动,抓捕任务更是繁重,更别提还想休工龄假了;而这超越常人的工作量却每月只有960元的加班补贴;
2.工资待遇与工作量极不成比例:在特区一天的基层刑警工作量相当于内地的一周甚至于十余天的,其中的处理违法犯罪的复杂和疑难程度也比内地要大得多,而特区刑警的工资福利总数顶多也只是内地工资的五倍至六倍,另外内地警察有公务员住房公积金,而在特区却无公积金可贷款,面对日益高涨的住房,大多数按正常而合法收入的刑警们只能望房兴叹;
3.各区警察补助不同:整个特区的警察工资依所在的区财政下发补助,而各个区的财政收入有高低差距,而这往往使得治安情况最复杂的地方往往财政收入较低,如特区五个区内,仅罗湖区发放的补助最低,而工作量却是在五个区里是最大的;据调查罗湖区警察的今年六月份工资以及四、五两个月的津贴至今都未发放,而其他区都已下放;
4.民警的政治待遇低:在特区生活的人们都知道,在社会生活中如今的特区警察并没有多高的政治地位;而在工作岗位上,想有晋升的机会,在特区除了要有"人"就得要有"财"-----这已是众多民警的共识!那些一直默默无闻兢兢业业的埋头苦干的一线刑警更是很难有被领导"挑中"的,因为这一群人为人太正义,不善拍托,更不愿作表面文章;尽管有公开竞争上岗的机会,试问有多少真才实学的人走上了领导岗位?!而组织上一再强调要客观地去对待每一个人,但实际上还是领导主观说了算,而这就是所谓的组织考察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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