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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政府,老百姓的民生你关心吗?

szxu111 2007-06-03 09:26:21

我们是罗湖区太白路雍翠华府的居民,2007年5月16日,我小区公示一份关于“翠山路隧道打通工程的公告,大致内容如下:

公告说是已初步立项,向我小区居民征求该工程的对周边环境影响等一些事宜,并介绍了该工程的情况。

工程设计范围:南起太白路,北至翠山路;道路全长330米。

工程的主要内容:打通其中北段隧道长155米,改建南段道路长175米,工程将建成双向2车道,加强草埔地区与独树村地区之间的交通联系。

对于该项工程我们有几点质疑,陈列如下:

一、该项工程的规划立项是否合乎法律程序?

据我们了解,此项工程并不在深圳20年规划范围内(要开通遂道的围岭山规划中是一座围岭山公园),而<<环境影响评价法》第11条规定:“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由于工程建成后将会对太白路片区的生活居住环境产生重大影响,ZF应该事先公示并进行民意调查,或者招开听证会后,如果方案可行,才能进行。目前我们能找到的只是,2007年3月17日在ZF的网站上由深圳市规划局发布的的“深规告[2007]006号”征求意见截止时间是2007年3月30日,在此期间,小区内的所有住户并没有收到任何征求意见的电话、邮件及任何宣告材料,5月16日的通知只是告诉我们工程已立项,会对雍翠华府、松泉中学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如果是诚心征求市民意见,就不应该只是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告,而是应该切实的做一些调查工作。

二.违反道路设计标准

在学校、居民区周边道路设计中,人行路、车行路、消防通道、绿化带必须有严格的区分。目前雍翠华府、松泉中学各有5米左右的绿化带,共用一条单行出车道(兼消防通道用)一条人行路,如果按规划建双向2车道,那么小区及学校的绿化带就者没有了,也就是说路会贴着小区的楼和学校教学楼修建,1400户居民及师生出行会产生人身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众所周知,隧道噪音非常大,且本隧道的出入口就位于雍翠华府和松泉中学大门旁(从没有隧道如此接近小区和学校),汽车尾气、灰尘也会直接进入居民家中、学生的教室中。这些都明显的、严重的违背了道路设计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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