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两天亲眼目睹了一血腥的场面,是那帮五六个男人打一个十七岁的小偷,真的好惨,头都打破了,血不停地流,我建议他们不要打了,快点报警是好,人家说,当然已经报过警了,只是在警察到来之前一定要打一顿才行,这是深圳的潜规矩(他们的原话).我不知道他们打伤了小偷会不会有什么责任要付,于是就关注了一下.警察叔叔来了,小偷可怜兮兮地说:"他们打我!"那帮男人一口咬定:"这不是你逃跑时摔的吗?谁打你了!"警察叔叔也没有过多地追究,带走了小偷,这事就算有了个了结,据说,这小偷几天之后(说不定还更快)就会大摇大摆地从警察局的大门走出来,继续他的偷盗生涯……
其实偶尔我会行走在深圳的街头,真的没有安全感,我总是尽量把重要东西放在休闲服或牛仔裤的裤兜里,如果一定要带个手袋,我把所有的东西放在手袋里,但房门锁匙我一定要拿在手中!因为要时刻作好被抢劫的准备,我想,如果我丢了所有的东西,那将会有一种无家可归的流浪人的感觉,可是如果被别人抢了包包,锁匙却还在手中,那我至少可以直接回家,那里是我安全的港湾啊!
所以,我真的是一点安全感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