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我斜躺在床上,胡乱的翻着《南方周未》,说到《南方周末》,与其结缘于十年前,曾记得,上高中时,总会,大学四年中,周四的可以说我的周末是从周四开始,寝室报刊是想想四年,208期,1664张,6656版,看完以后,我都会叠好,平放于床板上,压于被褥下,以至于四年下来,我的床要比寝友的高出一大截,厚厚的,软软的,都说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而我可以说,睡在《南方周末》上的我。望着狼藉的寝室,与我床上整齐的《南方周末》,那时她的口味上已经在变了,这东西就像一个人多年来一直吃一种菜时,只有一点变化,都可能感觉到,有时可能难以用语言表达出来。一把火烧掉积攒多年的《南方周末》,算是祭奠《南方周末》与我逝去的青春。边烧着,思绪也随着飞舞的纸灰跳动起来,我似乎看到了在“克拉玛依的大火”失去生命的那些孩子们灿烂的笑脸,在“綦江彩虹桥事件”中冤魂在冰冷河水升起,“新千年的特刊”,“上海街头修剪树枝的工人”那深情的身影。火光印在我那已不青春脸。现在想起,如当时卖给收杂货的,或许还能换几个酒钱,可能这就是年青,或者说愤青,抑或就是“粪青“。
而现在只有傻B才看《南方周末》,我也是傻B中一员.有时想,我是不是很贱,明知道《南方周末》已不是几年前的《南方周末》,每到周四还是忍不住的要买上一份,不过翻完后,已找不到“总有一种力量让你前行”的感觉,并几乎用发毒誓的方式告诫自己,下次再也不买了,再也不看了,可结果每到周四,总很幼稚地认为这期《南方周末》会让我找到久违的感觉,可是……。算起来,这种自贱状况已有好几年了,我也想也不会只有我一个人有这种感觉吧。
我大腿根部一阵颤抖,掏出手机一看,是季兄来的电话。
三
这季总,是以前公司的同事,还是个部门小经理,都到了年过三轮的年龄了,还没有女朋友,我这里指是没有正式的女友,但这小子身边从未缺过女人。今天是个啤酒妹,明天可能就是洗脚女,后天说不定就是个夜总会的小姐,不过这小子的总是艳福不浅,我所见过他带的这些女子,个个都算得上精品,或清纯情,或有个天使的面孔,魔鬼般的身材,总之个个都是男人喜欢的那一种。我从那家公司离职后,他也紧接着离了,不过我是继续找工作,而他自己开了个公司,听说生意还不错,白天上午睡觉,下午打理公司,而到了晚上,开着他白色的“广本”,到处喝酒,扣女,日子过的逍遥自在。一年了,不知这一年中,有多少女子,游离在他多毛的大腿。正如他的人生名言“一生不操一百个B,不如一只大公鸡”。
“你在哪儿,出来喝酒啊。”只要是我这群死党在晚上八九点来的电话第一句话就是这样开头的。
“你MD,也不早点。害得老子,只吃了一碗桂林粉,在哪里喝。”我骂道,并顺着答应去了,毕竟“漫漫长夜,无心睡眠”。
“老地方,棕叶岛,快点!都着你呢,呵、呵……”电话那头传来一阵怪笑。
一般情况下这群孙子叫你快点,其实他们也是在“翻阳湖里吹喇叭──没影的事。你就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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