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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忆录:创业百天回想

2007-02-25 10:48:22

第六章人情之灾

当公司需要招聘两名市场人员时,一次偶然与我同学提到,他便将她的女友引荐,我便答应说可以一试,但没想到这又引来另一个不小的争执。

市场人员主要是去和商家谈判,我同学的女友莉莉是一名专卖店导购,年纪有点小,文凭也不够高,但说话还算可以,毕竟从事过销售,我想可以试用几天看看。但这被会计知道后,便觉得我是在徇私舞弊,这个小姑娘无法胜任工作,百般刁难,逼得她无法继续留在公司,其实这是辞退风波后的影响力在发挥作用,而我使用同学的女友,确实可以留给他人把柄,无论出发点是否是为公司,还是完全从与同学友情出发都可能给他人造成一个不好的印象。

作为公司的总经理,我是应该有用人的权利,而且我的出发点是可以先试用一下,如果行可以用,不行的话可以在观察期后辞退,公司并无损失,但这样的要求也被会计用犀利的语言给拒绝了,“要发工资你自己发”“我一定要让她走人”等,这是多么可笑的事情,公司完全要按照她个人的喜好来做决策,这样的公司会有前途吗?我断然提出了辞职,这是我第一次觉得努力无望时提出的,但后来经过严总的调解,这个事情也暂时被搁置,正好莉莉因病回去休息了,可以稍微缓解这些冲突。

在公司里经常会发生我和她的争执,这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我对此也应该担负责任,我没能做好与这个重要,但却极不合拍的人物打好交道的思想准备,这之后这样的矛盾一再出现,公司员工不禁要问,会计是何等人物,为何有如此大的脾气和胆量,她到底与投资人有何关系,与总经理又是何关系,这是员工的疑问,同时也是我的疑问。

建议:

1、不要任用任何与自己有亲密私人关系的员工,除非他的任用已经获得全体重要成员的认同,否则应尽可能进行回避;

2、如有矛盾存在应及时化解,做好有效沟通十分重要,如把这个矛盾深藏而未能有效解决,则一定会在适当的时候爆发,并造成更大的伤害,如自己能力之外的矛盾,则必须请求投资人协同解决,必须向投资人说清事情的严重性和预期发生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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