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打通我的电话,开口就要1万元。我耐心地告诉他,他虽然捡到了那么大额的存折,但失主挂失之后就可重新拥有。倒是那张身份证还有点价值,现代人都怕麻烦,你要是信得过中意,就把东西交到这儿来,我可以为你争取酬金。
杨先生答应了。见面之后就要求我付酬金,我指着服务条款的第三条告诉他,我们给付你的酬金是在找到失主之后兑付的。杨先生半信半疑的拿着我给他的收条走了。
我很快通过银行找到了失主。他的存折已经挂失了,但他仍乐意花100元从我手里换回他的身份证。
当天,我就给杨先生打电话,通知他来领取酬金。我向他出示了有着失主签名的酬金给付条,付给他60元。
就这样,我的电话号码被越来越多的人记住了,我清楚,我做这个行业和许多行业一样,最重要的是信誉。
还有一次,我和一位黄埔区的失主联系好下午三点给他送失物上门。但两点刚过,天就下起了大雨。有人劝我等雨停了再出门,可我想到黄先生是做大生意的,时间就是金钱,我不能因为怕雨淋就影响了人家。更何况黄先生还说过,他三点多要去开一个重要的会议。我一定要如期把失物交到他手里。
当我身披雨衣,一身雨水地敲响黄先生的门时,隔着防盗门的黄先生愣住了,他没有想到,一个失物招领公司会这么守时。他赶紧把我请进屋,按事先谈定的酬金付了酬后,他又给我200元算是雨天出门辛苦费。我拒绝了。我说,我的信誉是要靠我自己去维护的,与天意无关。黄先生笑了,收回自己的钱,说,你的这一举动给了我动力,我本来想取消下午的洽谈会的,现在,我就通知秘书,会议照常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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