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东西了,找我。捡东西了,也找我——
念头来自一个偶然的发现
我是2001年从老家徐州南下的,一直在广州做着时尚的自由撰稿人,一次不小心丢失了钱包,最重要的是里面的身份证丢失了,我拍身份证用的相片就拍了三次,不是太亮就是太暗。等拿到新的身份证时,那已经是两个月之后的事了,我在邮局的稿费通知单已经退回了十几张……
无独有偶,就在我拿了身份证去邮局取稿费时,捡到了一个钱夹。里面有300多元钱,还有一张居住地为内蒙古的身份证。作为刚刚丢了身份证的我来说,深深知道,作为一个外乡人没有身份证的烦恼。
我站在原地等,等了一个多小时,也没有见失主寻回来。在人潮如涌的广州街头,哪个丢了东西的人还会回头寻找呢?徘徊在路边的时候,我灵光一闪,我何不在这个城市开通一个信息平台,专业从事失物招领和替像我这样为寻找失主的人传达信息呢?
有了这个念头之后,我开始慢慢计划一些方案。巧的是,在那段时间的报纸上,不断报道某拾物者向失主要求报酬的事。我想,这是个商业化城市,有偿助人也是一种积极向上的行为,值得推崇。况且,大多数失主是愿意付出一定的报酬的。
在确定一切可行之后,我开始跑工商部门咨询,准备办理营业手续。负责人告诉我,个人无法申请这种业务,只有和公安部门合作。
我在一家报社做记者时认识一位警长,我找到他帮忙。几经周折,我的中意失物招领移交信息所开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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