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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乐美人的性福生活(10)

2006/04/28

第三十二章 我他妈的被人家骗了(之一)

既然话说出去了,我该行动了。

我带上书稿,兴高采烈地去见东方卫国。对了,我忘记告诉你们了,这个人就是三个月前同我草签出书合同的那个书商。他是长得很普通的一个小个子男人,鼻下留有小胡子,颧骨较高,金鱼眼;年龄大约35岁左右;见了人一副笑嘻嘻的样子;一口纯正的东北话。浑小子鱼鹰给我介绍他时,说他原在吉林还是黑龙江的一家出版社工作,嫌挣钱少,与单位签了合同出来干,每年上缴2万元买工龄。还说他现在作为专业人才,被人聘了去,年薪20万,是原来上班时的四倍,但他仍然不满意什么的。——这些好像与我没多大关系,我他妈的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反正我现在在路上闲晃着无聊。

不管怎么说,这会儿,我不仅有些高兴,或许还有些激动。因为按照草签合同的规定,交稿时他们就支付总体稿酬的一半,按商定的千字不少于50元的标准,40万字书稿我可拿到至少2万元的稿酬。如果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我可得到至少1万元。这个数字,对我这个穷光蛋来说,可是一个不小的数目,它虽然不能从根本上使我脱困,但可解决燃眉之急,可以还清欠债,并在一定的时间内,安安稳稳地生活。那种整日驾在火上烤的滋味,真他妈的不好受。那种屁股眼里插通条,坐不下立不安,像出租车似的满大街跑得狼狈样,真他妈的叫人可叹可怜。

我去的时候,东方卫国摆了一桌的发票,好像是在算账。见了我,就把混账计算器、单据什么地推到一边。一边笑嘻嘻的,让我在他对面的一把转椅上坐下;一边为我热情地沏了一杯茶,放在我跟前的桌子上。

他重新坐下,迅速地溜了一眼我放在桌子一角的厚厚的书稿,然后朝我笑了一下,找话说,才五月底,这地方就这么贼拉拉地热,我们那疙瘩现在还穿毛衣呢。

我玩笑说,谁叫这地方好呀,全世界的人都往这儿跑,人多释放得热量就多,自然就热呗。

这道理新鲜,我还是第一次听说,他笑着说,你喝茶。我喜欢喝着酽茶与人唠嗑,不知你习惯不?

我对喝什么不在乎,能润嗓就行。我说着心里却在想,这个东北佬怎么不提书稿的事儿,瞧他刚才的眼神,明明知道我带来了,却不提讲,他为啥装糊涂呢?这里面有道道,我且耐心等待,看他葫芦里到底卖得什么药。

我们那疙瘩过去有三件宝、人参、貂皮、乌拉草,这你大概知道吧?

我点点头。

新时期,改革开放后,又有了新三宝了,你知道吗?

我装作不知道地摇了摇头,看他如何瞎摆划。

就是红景天、林蛙、不老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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