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危难中领受人间真情(之三)
已经快到吃晚饭的时间了,我撵老乐琴回学院。她不肯走,说等晚上八九点钟再说,这样可以多陪我一会儿。我说你黑天走,我不放心,像我一样,遇到歹徒怎么办?她说臭嘴,我说嫌我臭,你走得了。她说你别借题发挥。我说你明天还要上课,还是早点走吧。她说那我走了,抽时间再来陪你。随之,又像对小孩子一样,嘱咐我按时吃药、听医生的话、注意休息饮食什么的,才离开混账医院。 该走的都走了,周围安静下来了,可我的心却久久不能平静:按下葫芦浮起瓢,胡思乱想不止。 ——我他妈的为什么就说出了没见到钱包?不就是因为被经济所困,忽然见到意外之财,便如获至宝,不愿意轻易放手,鬼使神差地说出了那种话,才招来一场灾难。是啊,我他妈的一叶障目,一经济困难之叶障目,把事情简单化了,没好好想一想,光天化日之下,是哪里飞来的财呢?晴天白日的,天上掉下个馅饼,会不会有毒?里面有没有陷阱?对于这些,我他妈的根本没想到。只想到那鼓鼓的钱包里,至少有五六千元吧;只想到只要说没见,他们拿自己也没办法。可哪有那么简单,那几个毛贼早把你盯死了,而自己还自以为得意,真是愚蠢,愚蠢透顶啊!而钱包怎么会扔掉呢?这只有一种可能,偷钱包者被发现了或被什么人盯上了,为销赃,只得扔了。无疑,那三个狗日的混球儿就是贼了。而发现和盯上他们的,不可能是丢钱包者,假如是,他(她)肯定会向我说明情况,讨要的。那又是谁呢?很有可能是警察——准确地说是巡警;但既然盯上他们,为啥没发现钱包扔到我的车上呢?这有点说不通。那么,有可能是狗日的毛贼做贼心虚,偷到钱包后突然发现了警察,以为让警察看到了,就无可奈何地把钱包扔了。不管怎么说,我是蠢透了,当时竟然高兴昏了头,没去认真想想,分析分析,真他妈的该揍;不挨揍,兴许至今还蒙在鼓里呢!
——不过,这次血的教训提醒了我,应该准备件防身的东西,比如混账刀子什么的。来京时有位年长的朋友曾跟我说起这事,当时我哈哈一笑,没当回事。现在想来还是有道理的。京城这地方虽说治安情况良好,但也不是说天下太平了,且外地人多得不得了,流动人口又多,人员组成复杂得很,难免有几个流氓无赖小混混,难免有几个害群之马或之驴或之牛的。当然,不能搞一把带鞘的长剑,像一个武士般的斜挎在腰间;或弄一个大刀片子,像一个侠客似的插在背上。那样的话,人们准会把你他妈的当成疯子。也不能带明晃晃的杀猪刀或杀羊刀,那样既显眼又不方便。要买把便于携带的折叠刀或弹簧刀什么的。说起来真有点后悔,如果早采纳了那年长朋友地建议,装备一把刀子在身上,这次也不至于惨遭蟊贼的毒打;至少也不会伤得这么严重。那几个该死的小混混,说不定见了刀子,就吓得尥蹶子啦! ——就说那个小老板李晨阳吧,在生活上节俭的近乎吝啬,我眼见他指挥员工将客人剩余的完好馒头窝头等回收起来,以备再用,而却十分慷慨地为我垫付治疗费住院费什么的,还免费为我提供陪护人员。他不仅对我的工钱抠得很紧,据我所知,他对其他员工在工钱上也一样抠,而在帮人上又如此大方。人他妈的真是个奇怪的动物,复杂得很,难说得很呢! ——虽然身体受了委屈,还要花些冤枉钱什么的,却让我实实在在地领教了人世的险恶,我指的是狗日的蟊贼,不劳而获的社会渣滓。同时也使我真切地体验到了人间的真情,我指的是那不留姓名的夫妇,慷慨大方的李晨阳,还有热心的小罗、乐琴她们。
……我正心无旁骛、神游八方地思着想着,那位同室病友就对我哇啦起来。我他妈的起初有些不快,心里埋怨他不看事儿,打断了我的思路,可当我听清了他是在羡慕我时,我就改变了对他的态度,有些可怜他了——我是说这位病友是混账郊区的,见世面少,对一天到晚有人像走马灯似的来看望我,羡慕得不得了、口水儿直流。而他从早到晚就一个农村少年陪护,那少年像个混账木头人一样,成年的也不说一句话,我都怀疑他是不是哑巴!这病友实在是有些寂寞啊!在前我没太注意。人他妈的也是群居动物,是需要交流的。看来以后为促使他“病情”尽快好转,要跟他多拉一拉呱儿,哪怕是胡吹还是海侃,只要能填补他空落的心灵就行——这算不算是一种心理治疗方法?他妈的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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