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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富翁到毒品贩 一个乒乓球教练的人生悲剧

2005/05/20

孙某怀着强烈的好奇心,接过了吸管,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将散落在纸上的白色粉末吸进鼻腔,很快,他就有了一种迷迷糊糊、飘飘欲仙的感觉,他真的“乐而忘忧”了……

有了第一次,就不愁第二次。孙某吸毒渐渐上瘾,一天不吸就像心里有万千条虫子在爬、在咬,浑身特别难受。每个月,他都要从工资里拿出2000多元偷偷买毒品,交给妻子的钱自然就少了一半。妻子质问他钱到哪里去了?他扯谎说打牌输掉了。后来,每个月交的钱都不够数,他总说钱是输掉了,妻子不相信,经常跟他大吵大闹,从此搞得一个和睦的家庭硝烟弥漫。他也曾经想戒毒,但毒瘾一发作,他感觉到比死还难受,又会身不由己地吸起毒来。

2003年9月2日上午,孙某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我有个朋友急需要一些好货,我手头这两天刚好没有存货了,你先卖40克给他吧。”孙某当然知道贩毒是重罪,当时就想拒绝,但一看价钱不错,有利可图,而且是熟人介绍,犹豫片刻后就答应了,并约好当天下午5点在南山区桂庙路一餐馆交易。

下午5点,孙某准时赶赴指定的餐馆,他焦急地左顾右盼,没有等来那个朋友,却等来了民警。民警从他身上缴获了用于贩卖的海洛因40克,同时缴获其携带的海洛因25.3克。当天,孙某被刑事拘留,9月26日被逮捕。

去年12月24日,广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庭进行审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法律判决如下:被告人孙某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执行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11000元。

孙某向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4年4月18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做了维持原判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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